刚认识的朋友,晚上一起吃了晚饭,我有些喝醉
吃饭的时候,才知道,Mike 来自美国,犹太人,怪不得这么聪明,他毕业于麻省理工,曾经在微软实习,并得到了微软的offer,但他不想过那种生活,每天code,没有自己的休闲时间,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。
更幸运的是,他的教授是"RSA"的第一个字母,牛吧!而他是最优秀的学生,他最大的快乐,就是看看书弹弹吉它,虽然less money,但 much more time,so feel well now.
我一直比较奇怪,对于毕业于名牌大学,又有高薪的工作,却愿意过窘迫的生活,是什么吸引他这样做?
现在才知道,这种快乐逍遥的生活,能带来更多的快乐。
谁又不想过这种快乐的生活呢?他才23岁,还年轻,还有一些时间去思考应该过哪种生活,下半辈子应该以哪种方式去生活。
Alex迟到了,大家没等他,直接去吃饭了。正在五道口,需要晚上8点多才能回来。
睡了一觉,感觉很渴,又起来喝点水,跑到BAR里上网,写写今天的日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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